海南开放大学水电管理制度

  • 作者:后勤保障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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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6-27

为了确保师生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正常用水、用电、用气安全,节约能源,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。

1.学校水电气由后勤保障处统一管理,负责安装、维修、督促、检查。

2.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、安灯、安插座等。若确因学习、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,先请示分管领导,经其同意后,由后勤保障处统一负责安装。

3.因工作岗位调动,办公室或教室调整,室内水电设施,必须保持完好无缺,由后勤保障处专人验收签字;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,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。。

4.学校房屋租给他人使用,其水电价格均按政府有关规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费。按时督促缴纳,并加强监督,禁止违规现象发生。

5.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,责任到人,做到安全用气。如违章用气,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,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

6.教室、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开灯必须严格控制,在严重阴暗,无法工作和学习时才能开灯,要做到节约用电,人走灯熄。

7.各教室、办公室、宿舍必须注意灯具管理,发生故障时,责任人要及时报修,不得自行动手以保证安全,电器如有损坏,坚持按价赔偿。

8.各处、室(包括寝室、教室)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,以确保用电安全,违者严加处罚。

9.加强自来水的管理,各处公用龙头,必须经常检查,发现漏水时,使用者有义务及时报修。

10.各部门需要修理水电设施时,应及时与后勤保障处联系,由后勤保障处派出水电工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