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开放大学门卫人员管理制度

  • 作者:后勤保障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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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6-27

为了严明纪律,发挥门卫管理人员的职能,做好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:

1.凡我校门卫管理人员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执勤,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。

2.校门卫管理人员在上班期间一定要着制服,不准在岗位上打牌、下棋等。

3.上班要按时,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不准许与值班不关的人员在值班室内交谈,校园内住户凭出入证进出,来访人员要进行登,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。特殊时期,依有关规定执行。

4.进入学校的汽车要有学校发放的统一通行证方可进入,学生车辆进入校园要出示学生证,无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园要进行询问,来访的要进行登记,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校园。

5.值班时,要对来往的人员进行询问,来访人员要进行登记,对搬运家具、教学设备、基建材料等物品外出的要认真进行检查和询问并做好登记,对搬运学校物品外出的要有有关部门的放行单,无放行单的一律不给予放行。每天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学校发生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保卫科领导汇报。对重大事件隐瞒不报者,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解除聘用合同。

6.不准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,违反者将解除聘用合同,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

7.非经特殊允许,任何人不得携带有毒化学品、枪支、弹药和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内,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解除其聘用合同。